吉林省山洪災害防治省本級實施項目主要包括山洪災害調查評價、非工程措施補充完善等內容,其中調查評價涉及防治區小流域航拍和山洪災害防治工程能力評價資料收集入庫等內容;非工程措施補充完善涉及監測、預警系統和群策群防體系等內容。根據吉林省內43個市、縣的實際情況,針對一般防治區、重點防治區,區別安排建設任務。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山洪災害防治重點區域,強化山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開展非工程措施建設任務,繼續完善縣級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強化信息共享和綜合應用,繼續開展平臺延伸到鄉鎮級視頻會商系統建設。
吉林省縣市山洪災害防治縣市實施項目主要包括非工程措施補充完善等內容,非工程措施補充完善涉及監測、預警系統和群策群防體系等內容。